福建的省花是水仙花。緣由:在1996年11月,由省人大環境委、省綠委會、省林業廳等6家單位聯合發起的全省性評選活動;1997年8月28日,經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審定通過;1998年3月11日,發起單位聯合舉辦新聞通報會正式向外界宣佈福建省的省花爲水仙花。水仙是中國十大名花之一,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被喻爲凌波仙子,水仙的寓意爲“萬事如意”、“美好”、“純潔的愛”、“高尚”及“婦女德行”。